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
9月24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發布會上表示,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有力地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偏低,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發揮不夠。
韓俊說,現在我們城鎮化水平已經超過了60%,已經到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階段了,到了該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于“三農”的時候了。現在要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必須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可以說鄉村發展就是擴大內需的一個重要戰略支點,必須下決心解決土地增值收益長期以來“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的問題。
城市建設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性很大
韓俊介紹,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主要還是用在城市,城市建設可以說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性是很大的。我們作了一個統計,從2013年到2018年全國的土地出讓收入累計高達28萬億,扣除成本性支出以后,土地出讓收益是5.4萬億元,占到了土地出讓收入的19.2%。土地出讓支出用于農業農村資金合計是1.85萬億元,僅占土地出讓收益的34.4%,占土地出讓收入的6.6%,用在城市建設的比例比農村要高得多。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征地規模和土地出讓規模不斷擴大,土地出讓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大幅度提高,向城市傾斜的土地出讓收益分配格局,確實是有力地促進了城市建設。2019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已經由1978年的1.72億人,增加到了8.48億人,城鎮化水平由17.9%提高到了60.6%,可以說經歷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城鎮化進程。長期以來,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比例偏低,這是造成農業農村建設投入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
最近幾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一年要達到6、7萬億元,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就相當于“三農”增加了600億、700億元的投入。
防止 “數字計提”、弄虛作假
對于如何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情況的監督,防止出現“數字計提”、弄虛作假的問題,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局局長吳宏耀表示,《意見》從三個方面作出了安排。
一是要規范計提方式。
對于按照土地出讓收益50%以上計提的這種方式,要求如果計提數小于土地出讓收入的8%,則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
這樣做即使“做小”了土地出讓收益,還有“土地出讓收入的8%”這個比例來把關,這就為資金計提規模劃出了底線。不管兩種方式怎么提,底線就是不能低于土地出讓收入的8%。
同時,中央將根據實際支出情況考核各省(區、市)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是否達到要求,具體考核辦法將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二是加強資金核算管理。
《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收支核算辦法,加強對于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支出的監督管理。具體有“三個嚴”,兩個嚴禁,一個嚴格。
一是嚴禁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確保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二是嚴格核定土地成本性支出,不得將與土地前期開發無關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項目的建設成本納入成本核算范圍。
三是嚴禁以已有明確用途的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同時,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平臺,實現實時監控。
三是加強考核監督。
一是要嚴肅查處擅自減免、截留、擠占、挪用應繳國庫土地出讓收入以及虛增土地出讓成本、違規使用農業農村投入資金等行為,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是加強對土地出讓相關政策落實及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審計監督,適時開展土地出讓收入專項審計。
三是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時,要專題報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優先支持鄉村振興情況。
四是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用于農業農村比例的情況要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并作為中央一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查的重要內容。